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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協助代辦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

刊登日期:2016/7/13
發文日期:2016/7/13
發文字號:府建用二字第1053911569B號
主旨:修正「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協助代辦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
依據:內政部100年7月19日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案件複查作業原則。
公告事項公告: 內政部100年7月19日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案件複查作業原則。修正「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附件1)
附件:
  • 雲林縣政府委託專業學術技術機關團體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檢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