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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本府105年7月18日府行法一字1052902862A號令發布,檢送上開標準乙份,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6/7/18
發文日期:2016/7/18
發文字號:府行法一字1052902862B號
主旨:「雲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本府105年7月18日府行法一字1052902862A號令發布,檢送上開標準乙份,請查照。
說明函: 一、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6條但書及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另請本府地政處於發布後,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分別函報內政部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
正本:本府各單位、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文書科(請刊登公報)、本府行政處法制科
附件:
  • 雲林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規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