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12年3月20日至民國112年4月20日止,共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分別於本府城鄉發展處及雲林縣古坑鄉公所展覽30天。並訂於112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古坑鄉公所3樓禮堂舉辦說明會。 三、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將意見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俾供提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之參考。 四、提出意見之格式用紙請在公開說明會會場索取或向本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及雲林縣古坑鄉公所索取。 五、計畫書、圖請逕自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務網(http://urbangis.yunlin.gov.tw)下載及閱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