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105751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變更負責人、印鑑、補聘專任工程人員、變更名稱暨證冊補發乙案,符合規定,本府
同意所請,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10月23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後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廠商資料如下:
廠商名稱:長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連長(身分證統一編號:S1212*****)
登記證書字號:綜乙Q字第A05011-001號
專任工程人員:(土木科技師)余旭華(身分證統一編號:S1205*****)
營業地址:雲林縣台西鄉水豐村崙豐路44巷1之1號
資本額:新台幣1仟5佰萬元整
三、原領營造業登記證書綜乙Q字第A05011-000號繳存歸檔作廢。
四、原公司名稱為達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長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五、原負責人張三河變更後負責人為陳連長。
正 本:長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台西鄉水豐村崙豐路44巷1之1號)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雲林縣稅捐稽徵處、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公局、本府行政室(文書課請刊登縣公報)
、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