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101924號
主 旨:貴包工業申請變更地址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10月2日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廠商資料如下:
廠商名稱:嘉星土木包工業
登記證號碼:土Q字第Q90069-001號
負責人:吳清源(身分證統一編號:P121******)
營業地址:雲林縣四湖鄉三姓村中興62之2號變更後為雲林縣四湖鄉三姓村中興62之1號1樓
資本額:新台幣80萬元整
三、營造業登記證書:土Q字第Q90069-000號已繳回歸檔。
正 本:嘉星土木包工業(雲林縣四湖鄉三姓村中興62之1號1樓)
副 本: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縣政府、
嘉義市政府、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本府文書課
(請刊登縣公報)、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