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雲林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府城都字第09527014422號
主  旨:公告本縣「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
     案」計畫書、圖及發布實施日期,特此週知。
依  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95年7月21日台內營字第0950804572號函。
公告事項:
     一、本案自民國95年8月10日起發布實施(發布實施日即為生效日期)。
     二、本案計畫書、圖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局及雲林縣斗南鎮公所、雲林鎮虎尾鎮公所。
縣 長 蘇治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