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0950083806號
主  旨:民國95年5月17日修正公布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發布,自95年8月1日施
     行,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5年8月11日局力字第09500214831號書函辦理。
正  本:雲林縣衛生局
副  本:本府行政室 (請刊登公報)、本府人事室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局(室)長主任決行


考試院、行政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8月3日
發文字號:考臺組貳一字第09500059891號
院授人力字第09500205602號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修正公布之「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自中華民國95年8月1日施行。
正  本:刊登行政院公報、刊登考試院公報
副  本: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法規委員會、銓敘部、考試院第二組、考試院法規委
     員會
院 長 姚嘉文
院 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