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城鄉發展局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060241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自95年6月6日起申請歇業乙案,符合規定,本府同意所請,請查照。
說 明:
一、復 貴公司95年6月12日申請登記函。
二、營造業登記證書繳回存檔、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遺失作廢。
正 本:富德營造有限公司(土庫鎮忠正里仁美街49號1樓)
副 本: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本府文書課(請刊登縣公
報)、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