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053325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建築師)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5月22日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三、廠商資料如下:
(一)廠商名稱:柏樺營造有限公司
(二)登記證號碼:綜丙Q字第A10792-000號
(三)負責人:李宜朋(身分證統一編號:P121******)
(四)專任工程人員:沈如龍(身分證統一編號:D121******)
(五)營業地址:雲林縣口湖鄉過港村過港路112號
四、原專任工程人員王振如離職,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沈如龍(身分證統一編號:D121******)。
正 本:柏樺營造有限公司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本
府文書課(請刊登縣公報)、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