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府農漁字第0950057462號
附  件:如主旨
主  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5年6月7日以農授漁字第0951340660號令訂定「第一類漁港垂釣區域劃設及
     管理作業要點」乙份(如附件影本),敬請公布張貼週知,請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95年3月13日農授漁字第0951340661號書函辦理。
正  本:雲林區漁會
副  本:本府行政室文書課(請刊登公報)、本府農業局、箔子寮漁港管理站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6月7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0951340660號
附  件:如主旨
訂定「第一類漁港垂釣區域劃設及管理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第一類漁港垂釣區域劃設及管理作業要點」
附修正「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第3點、第4點規定。
主任委員 蘇嘉全
本案授權漁業署決行


第一類漁港垂釣區域劃設及管理作業要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依漁港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辦理第一類漁港垂釣區劃設、經營及管
  理事項,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會於研擬劃設漁港垂釣區時,應邀集相關機關及有關團體會商檢討下列事項:
  (一)海、氣象條件是否適合。
  (二)有無妨礙港區作業。
  (三)安全、清潔及衛生維護與維持事項。

三、漁港垂釣區有下列情形時,應立即關閉:
  (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或其他異常氣象警報。
  (二)環境污染致有危害垂釣安全之虞。
  (三)有危害垂釣區人員之公共安全或其他緊急災害事件。

四、本會得徵求經營管理計畫書,責成專人管理,並以公平、公開原則委託相關法人經營管理。
  前項所稱相關法人,係指依中華民國法令成立或登記之釣魚、漁業(民)法人團體。

五、漁港垂釣區經營管理計畫書內容,應包括:
  (一)開放時段、區域分析。
  (二)任務與人員組織編制。
  (三)安全維護管理措施,含釣客及一般遊客容納量、安全設備、警告、禁止等應注意事項。
  (四)保險計畫。
  (五)清潔衛生、污染防治措施。
  (六)糾紛處理。
  (七)災害防救及醫療、緊急救護措施。
  (八)資源復育規劃。
  (九)財務分析(含收入及支出)。
  (十)各項設施配置平面圖(區域管制及交通維護)。
  (十一)其他經本會規定事項。

六、本會應於委託經營管理契約明訂經營管理考評機制,並依考評結果作為續約與否條件。

七、漁港垂釣區經營管理權每期以不超過5年為限。

八、漁港垂釣區內新設、增設任何各項設施時,應依漁港法第九條規定辦理。

九、經營管理人因故意或過失致在漁港垂釣區活動之民眾、工作人員及其他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時,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因過失所致之損害賠償責任,應由經營管理人投保責任險。其每人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200萬元
  ,期滿續約時,應報本會備查。

十、經營管理人應於營業前為漁港垂釣區工作人員及垂釣民眾投保個人傷害保險。
  前項傷害保險金額,應在垂釣票證內載明。漁港垂釣區工作人員及垂釣民眾,每人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新
  臺幣200萬元,期滿續約時,應報本會備查。

十一、漁港垂釣區限以釣竿釣魚,除用以打撈所釣起魚隻之網具外,不得使用任何網具。

十二、本會因漁港計畫之變更,或為港區發展需要,有使用漁港垂釣區之必要時,經通知經營管理人後,經
   營管理人應無條件於漁港計畫或其他變更公告3個月後關閉。

十三、本會應於漁港垂釣區之明顯位置樹立之公告牌,公告下列事項:
   (一)漁港垂釣區之開放時段。
   (二)漁港垂釣區之開放區域。
   (三)漁港垂釣區之收費標準。
   (四)漁港垂釣區之警告事項。
   (五)漁港垂釣區經營管理人名稱。
   (六)漁港垂釣區申訴專線。

十四、海岸巡防單位得進入漁港垂釣區,對於民眾違反開放區域、時段及相關禁制規定時,進行口頭警告、
   勸離、蒐證或函送等處分。


附表

________漁港垂釣區經營管理申請書

法人名稱

 

法人執照號碼
(營利事業
登記證號碼)

 

設立時間

 

負責人姓名

 

設立地址

 

被 授
權 人

姓 名

 

簽名(蓋章)

 

職 務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聯絡地址

 

電子信箱

 

漁港垂釣區位置:

申請人聲明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有意願投資辦理經營管理計畫書所列事項。
二、申請人無條件同意 貴署審查評估申請人所提之投資計畫書及相關申請文件,且 貴署依審查需要有
  權以任何方式查證本申請人所提之財務、經營能力與其他相關之資料。
三、申請人同意對本申請書不以任何理由撤銷。
四、隨申請書依序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人授權書
  2.資格文件影本(應加蓋印信,並切結與正本相符),內含:
   A申請人基本資料表
   B法人登記證照
   C法人資本額證明文件
   D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E營運能力證明文件
   F其他可資證明申請人能力之文件
  3.經營管理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