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府行法字第0950047396號
主 旨:轉頒「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部份修正條文,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台灣省政府95年5月8日府法一字第0950005475號函轉行政院95年5月4日院臺法字第0950021274號函
辦理。
二、本案業奉 總統95年5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09500058961號令公布在案。
三、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6686期(http://www.president.gov.tw)
正 本:本府各單位、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 本:本府行政室文書課(請刊登公報)、本府行政室法制課
縣 長 蘇治芬
依權責劃分規定授權業務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