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3月30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034144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3月29日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三、廠商資料如下:
       (一)廠商名稱:永山營造有限公司
       (二)登記證號碼:綜丙Q字第A06659-000號
       (三)負責人:阮譚如(身分證統一編號:M2200*****)
       (四)專任工程人員:陳漢祥(身分證統一編號:P1012*****)
       (五)營業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武昌路149巷12號1樓
     四、原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江水亮申請離職,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陳漢祥(身分證統一編號:
       P1012*****)。
正  本:永山營造有限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武昌路149巷12號1樓)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本府文
     書課(請刊登縣公報)、本?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