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勞工局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府勞動字第0950027600號
主 旨:檢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度補助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計劃實施要點」乙
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3月10日勞安1字第0950012069號函辦理。
正 本:雲林縣總工會、雲林縣工業會、中國生產力中心南雲服務處、本縣各產職業工會
副 本:本府行政室(請刊登縣公報)、本府勞工局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度補助有關團體辦理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實施要點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鼓勵有關團體,配合本會推動加強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降低職業災害,特
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勞工團體、雇主團體及其他安全衛生相關團體。
三、補助範圍、教育訓練、宣導重點工作及申請期限:
(一)補助範圍:
一般勞工或無一定雇主流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營造業職業災害預防實務與宣導、製造業職業
災害預防實務與宣導及工會幹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等。
(二)教育訓練及宣導重點工作:
1.一般勞工或無一定雇主流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第三項
附表十三所規定之課程及時數。
2.營造業職業災害預防實務與宣導:墜落、感電、崩塌等災害防止、自動檢查實務、承攬管理、危險
辨識、現場安全指導、職業病預防、作業環境測定、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等。
3.製造業職業災害預防實務與宣導:被夾、被捲、被刺切割擦傷、被撞、墜落、滾落等災害防止、自
動檢查實務、承攬管理、歲修安全管理、緊急應變演練、危險辨識、現場安全指導、職業病預防
、作業環境測定、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局限空間危害預防及感電危害預防等。
4.工會幹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勞工安全衛生設
施規則、機械器具防護標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機械器具防護標準、勞工安全衛生教
育訓練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勞
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補償制度等法規)或自動檢查實務、承攬管理、緊急應變演練、危險辨識等安全衛生教
育訓練。
5.其他因特殊需要,經簽泰主任委員核可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相關重要工作。
(三)申請期限:自本要點發布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
四、補助項目:
(一)講師鐘點費(外聘每節一千六百元;有隸屬關係之機關學校一千二百元)。
(二)撰稿費(每仟字七百五十元,惟不得超過授課鐘點費且最高以二小時之鐘點費為限)。
(三)場地費及佈置費(場地費每日八千元;佈置費每場三千五百元)。
(四)費料印製費(每人以一百元計)。
(五)便當費及茶點費(每人以一百元計)。
(六)保險費及郵費等(保險費每人次三十元)。
(七)其他必要之經費。
五、申請補助之單位應提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計畫書(附件一)。
(二)經費預算表(附件二)。
六、計畫審查標準(如附件三):
(一)計畫內容符合本會施政目標、教育訓練及宣導重點。
(二)計畫內容之執行方式、經費規劃等是否合理、可行,對於降低職災是否有裨益。
(三)申請單位之執行能力。
(四)申請單位過去計畫執行績效。
七、經費補助原則:
(一)審查評估總分未達六十分者,不予補助。
(二)每場次酌予補助三萬至六萬元為原則(一天之宣導或教育訓練酌予補助三萬元,二天以上之宣導或
教育訓練以六萬元為原則),惟不超過申請補助單位所提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每單位每一年度以
補助一次為限。
(三)其他因特殊需要,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辦理之相關勞工安全衛生事項,其補助經費額度依實際情況
核定。
八、監督與考核:
(一)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
)助之項目及金額。
(二)受補(捐)助經費核銷時,除應詳列支出用途外,並應列明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及各機關實際補
(捐)助金額。
(三)受補助之單位有第1款情形向本會以外之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金額合計超過本會核定補助額
度,本會不另予補助;向其他機關申請補(捐)助金額合計未超過本會核定補助額度者,本會
僅就差額部分酌予補助。
(四)受補助之單位經查明有未依所報計畫及經費預算確實執行或有虛報、浮報等情事,本會得按原
核定補助經費比例縮減補助或就已補助之經費全部或部分予以追繳。
(五)受補助之單位有第4款情形或未依第1款規定於申請時列明各補(捐)助項目及金額者,列為三
年內不予補助之對象,如涉及刑責,並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九、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成後二週內,檢具下列文件送本會核銷:
1.函文(請註明受補助單位存款戶名帳號,俾利撥款)。
2.領據(附件四)。
3.成果報告表(附件五)。
4.經費報告表(附件六)。
5.支出分攤表(附件七)。
6.受訓學員名冊(附件八)文書電子檔。
7.各項支出憑證(正本,抬頭應為受補助單位,並請貼於黏貼憑證用紙,且經受補助單位內部審
核程序及依序編號)。
8.原核准函影本。
(二)受補助單位應對各類酬勞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十、受補助經費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經費來源由本會編列相關預算支應。
附件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宣導活動計畫書
(申請單位)
一、計畫名稱:
二、計畫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計畫執行地點:
四、執行場次:
五、參與人數:
六、計畫目的:
七、執行方式:
八、預期績效:
九、經費預算及自籌配合款
附件二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宣導活動經費預算表
(申請單位)
一、計畫名稱:
二、計畫執行期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三、計畫執行地點:
支出項目 |
預算金額 |
自籌配合款 |
向本會申請 |
向其他機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 計 |
|
|
|
|
附件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宣導計畫審查表
申請單位名稱 |
|
|
|
活動總經費 |
|
|
|
計畫項目 |
計 畫 細 項 |
分數 |
審 查 單 位 意 見 |
1.計畫內容符合本會施政目標及年度重點工作50% |
1.計畫內容符合本會施政目標及年度重點、教育訓練及宣導30分 |
|
|
2.規劃活動內容切合主題10分 |
|
|
|
3.提供績效評估方法10分 |
|
|
|
2.計畫內容合理性可行性30% |
1.執行方式之合理性及可行性10分 |
|
|
2.自籌經費或其他單位補助經費之多寡10分 |
|
|
|
3.計畫創意5分 |
|
|
|
4.地點選定之妥當性5分 |
|
|
|
3.申請單位之執行能力10% |
1.執行單位之執行人力5分 |
|
|
2.執行人員之執行經驗5分 |
|
|
|
4.申請單位過去計畫執行績效10% |
1.過去執行成果5分 |
|
|
2.過去執行成果之陳報情形5分 |
|
|
|
總分 |
|
|
|
審查結果 |
□總分未達60分者 |
||
審查人簽名 |
|
註:1.審查評估總分未達六十分者,不予補助。
2.計畫內容未符合本會施政年度重點工作者,不予補助。
3.依95年度勞工安全衛生宣導重點項目(如附)審查。
附件四
領 據
茲收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5年度補助辦理「 」
計畫補助款新台幣 佰 拾 萬 千 佰 拾 元整。
此 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單位名稱: (圖記)
負責(代表)人: (請用印)
會 計: (請用印)
出 納: (請用印)
連絡電話:
存款戶名:
銀行名稱:
帳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有關團體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宣導參訓名冊
計 畫 名 稱 |
|
||
辦 理 日 期 |
|
||
辦 理 地 點 |
|
||
編號 |
姓 名 |
電 話 |
住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