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雲林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府消預字第0953800035號
主 旨:本府查獲無主爆竹煙火壹批,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請至本縣消防局認領,逾期將予以銷毀。
依 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公告事項:
一、查獲日期:95年2月3日。
二、查獲地點:麥寮鄉麥寮國小前。
三、查獲數量:小丸子250粒、沖天炮2513支、碰碰球38支、拉炮218支。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局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