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017028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2月10日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廠商資料如下:
       廠商名稱:冠辰營造有限公司
       登記證號碼:綜丙Q字第A08997-000號
       負責人:林進輝(身分證統一編號:P121******)
       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陳哲榮(身分證統一編號:V120******)
       營業地址: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明德街62號1樓
正  本:冠辰營造有限公司(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明德街62號1樓)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本府文
     書課(請刊登縣公報)、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