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0950012052號
主 旨:貴公司申請變更住址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95年1月24日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5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廠商資料如下:廠商名稱:佑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登記證號碼:綜甲Q字第A00918-001號
負責人:張景煌(身分證統一編號:P120******)
專任工程人員:許詩英(身分證統一編號:J101******)
營業地址:原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58號1樓變更為雲林縣斗六市北平路46巷11號1樓
資本額:新台幣壹億元整
三、營造業登記證書:綜引Q字第A00918-000號歸檔繳回。
四、因內政部部長異動致登記證書未及印刷製,待證書核發下來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辦理有關
領證冊手續。
正 本:佑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斗六市北平路46巷11號1樓)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財
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雲林縣稅捐稽徵處、本府各單位、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
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請刊登縣公報)、本府建設局(商業課)、雲林縣採購中心、本
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本府文書課(請刊登縣公報)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主管課長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