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令
城鄉發展局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府城建字第 0940129884 號
主 旨: 貴公司申請復業、變更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及變更公司名稱、地址乙案,符合規定,准予所請,
復請查照。
說 明:
一、復貴公司 94 年 12 月 16 日 營造業申請登記函。
二、請於文到五日內攜帶印鑑及本函、洽本府城鄉發展局建管課繳納罰款並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
廠商資料如下:
廠商名稱:嘉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登記證號碼:綜甲 Q 字第 A01266-001 號
負責人姓名:蘇家長 ( 身份字統一編號: H1212*****)
專任工程人員: ( 土木工程師 ) 黃任達 ( 身分證統一編號: F1207*****)
營業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 83 之 1 號 1 樓
資本額:新台幣參仟伍佰萬元整
三、原領營造業登記證書甲 Q 字第 A01266-000 號暨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繳存歸檔。
四、原負責人廖庭芳變更後負責人為蘇家長。原公司名稱源峰工程有限公司,變更後為嘉泉營造股
份有限公司。
五、依本府 94.11.9 府城建字第 0940109696 號函,貴公司未依營造業法第十七條及二十條規定辦理依
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於申請復業時處以新台幣十萬元罰鍰。
正 本:嘉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 83-1 號 1 樓 )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財
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本府各單位、本府一級機關、本府二級機關、各鄉鎮市公所、
本府城鄉發展局 ( 建管課 ) 、本府行政室 ( 文書課請刊登縣公告 )
縣 長 蘇治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